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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从政策上解决运动员最关心的保障和文化教育问题——

我国运动员正式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体系

本报记者 郭剑

中青在线-中国青年报 2010-04-16 [打印] [关闭] email推荐:
    今天下午,国家体育总局召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新闻发布会,局长刘鹏在会上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标志着全国体育系统运动员将迎来政策方面的重大突破和改革。

    “简单地说,由国家体育总局、教育部、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,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《指导意见》,从政策上明确了运动员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人员,并且规范了运动员社会保险内容,建立了运动员‘三险一金’制度。”刘鹏说,“近年,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运动员就业安置、社会保障和聘用管理等一系列保障政策,新的《指导意见》将分布在不同政策文件中的条款里,对各项运动员保障政策的执行会起到积极作用。”

    刘鹏说,长期以来,我国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以及保障工作不是很规范,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不尽合理,运动员保障与社会保障衔接不顺。因此,必须对零散的现行政策加以修改。

    “《指导意见》的目的是实现和维护广大运动员的合法权益,从政策上解决运动员最关心的保障和文化教育问题。”刘鹏说,“文化教育方面,体育界和教育部门将联手加强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课建设;保障方面,则强调各项政策的落实。”

    据记者了解,由于我国幅员辽阔,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,因此,目前《指导意见》尚无时间上的严格规划。刘鹏告诉记者,全面推行、开展体育改革是长期的系统工程,“我们现在只能说,希望改革的进程越快越好。”

    刘鹏举例说,党中央国务院2006年推行的“十一五规划”,要求在今年底完成10万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,使全国1/6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,以促进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,“截至去年年底的统计,已经有16万个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,到今年底,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很多,这说明在过去的5年里,我们的农村体育达到了规划要求。现在这个《指导意见》也是如此,我们会尽力推动,实际上,我们已经和相关部门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。”

    本报北京4月15日电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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